全国

热门城市 | 全国 北京 上海 广东

华北地区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地区 |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中地区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区 |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区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华南地区 | 广东 广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关注高考网公众号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自主招生 > 自主招生简章 > 2019年 >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2019年自主招生章程(2)

五、报名办法

  自主招生报名采用网上填报信息并现场确认的方式。

  第一步:网上报名,报名方式包括学院官网 www.bvclss.cn、扫描二维码或通过微信公众号 cnbvclss,考生任意选择一种报名方式即可,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22-26 日。

  第二步:现场确认,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于 2019 年 3月 30 日(周六)8:30-15:30 到我院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下述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

  2.学籍材料高中毕业生应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中职毕业生(中专、职高、技校)应提供中职阶段学籍卡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3.证书材料能说明考生本人表现、特长和技能的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用于免笔试、免文体特长生测试、免试入学以及奖励加分的认证。

  4.退役士兵必须携带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原件仅用于现场审核,上交的复印件用于留存备查,上交后不再退还。

  六、选拔方式

  (一)考试类型

  2019 年自主招生选拔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即综合知识测试,主要考查学生基础知识水平,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

  2.面试,即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职业素养。

  (二)考生总成绩评价方案

  满分 1000 分,录取以总成绩为依据,分专业择优录取。

  1.笔试总分 300 分,语文、数学、外语各 100 分。

  2.面试总分 600 分。

  3.奖励加分总分 100 分。

  七、免试条件

  考生符合相应条件,经本人申请、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市高招办批准后可给予免试入学、免笔试或免文体特长测试以及奖励加分。

  (一)免试入学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进入所报专业学习,不再参加笔试和面试。

  1.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会考成绩均达到 B 级(含)以上者。

  2.高中(中职)阶段获得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以上智育奖学金(含宏志奖学金)者。

  3.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等称号者。

  4.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5.获得中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

  6.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或荣立个人(集体)三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士兵。

  7.进西藏服役的退役士兵。

  (二)免笔试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免笔试,笔试成绩按 240分纳入总成绩评定。

  1.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会考成绩中任意两科达到 B级,另外一科达到 C 级者。

  2.在区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奖者。

  3.在区级(含)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者。

  4.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含)以上者。

  5.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如已申请免文体特长测试,仍需参加笔试)。

  6.退役士兵。

  (三)免文体特长测试

  文体特长生免试条件及成绩折算办法与其他考生相同,不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文体特长生需要参加文体特长测试,但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免文体特长测试,测试成绩按 480 分纳入总成绩评定。

  1.获得美术专科(含)以上合格证书者。

  2.获得文艺类中级(含)以上证书者。

  3.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如已申请免笔试,仍需参加文体特长测试)。

  (四)奖励加分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获得奖励加分,不同类型的奖励加分可累加计算,但最多按 100 分纳入总成绩评定。

  1.给予农村户籍考生 20 分奖励加分。

  2.给予退役士兵 20 分奖励加分。

  3.给予获得三级运动员等级证书者 20 分奖励加分。

  4.给予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者 20 分奖励加分,给予其他校级优秀称号者 10 分奖励加分。

  5.给予在《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或学籍卡中无不良记录的考生 20 分奖励加分。

  6.给予在校期间获得区级(含)以上体育赛事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八名奖项者 20 分奖励加分,获得区级以下体育赛事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八名奖项者 10 分奖励加分。

  7.给予具有书法绘画、器乐、声乐、舞蹈、表演等特长,获得过表彰或奖励(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 10 分奖励加分。

  8.给予持有其他各种能证明其在校期间综合素质及相关专业特长的证书及证明者 10 分奖励加分。
 

收藏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