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热门城市 | 全国 北京 上海 广东

华北地区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地区 |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中地区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区 |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区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华南地区 | 广东 广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关注高考网公众号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自主招生 > 自主招生简章 > 2012年 > 四川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4)

四川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4)

来源:四川大学招生网 2011-12-06 14:43:12

报名条件及申请程序 / 选拔程序与录取办法 / “双特生”申请 / 招生计划

  六、招生计划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2012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根据考核测试情况择优确定最终候选考生名单,宁缺毋滥。

  七、回执

  被我校认定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填报完志愿以后,请将志愿表复印件及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于2012年7月1日前(以寄达日期为准)邮寄或传真到我处(传真号码:028-85408370),我校将以此为据,与当地招办协商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提前单独填报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省份的考生(如四川等省)可不邮寄。非学校原因导致“无法录取”的考生,我校不承担责任。请没有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也将志愿表复印件返回我处,以免耽误所报考的第一志愿。

  八、监督机制

  1.中学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考生的认定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2.为保证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笔试、面试考核。测试结果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3.审批通过的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名单经考生所在中学公示通过后,我校将报教育部及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备案。

  4.我校监察处将参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8-85404020。

  5.所有相关信息均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九、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不包括长学制(七年制、八年制)、艺术类和基地班专业。

  十、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6080605,86081605,85405563

  传真:028-85408370

  邮箱:nic8401@scu.edu.cn

  网址:www.gotoscu.org(教育网)www.scuzjc.net(公众网)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610065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

编辑推荐:

北大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初审中学名单公布

北京大学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细则

2012年自主招生政策趋势:成绩或将相互认可

专家解读:清华大学近三年自主招生数据解析

相关链接:

  自主招生学校 | 自主招生联盟考试详情 | 自主招生十大问题 |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

  历年自主招生试题汇总 | 2013年自主招生备考指南 | 自主招生条件| 自主招生自荐信

  北约自主招生 | 华约自主招生 | 卓越联盟自主招生 | 京都联盟自主招生

收藏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