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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3)

来源:中国名校自主招生网 2019-03-19 14:15:11


  五、资格审查(初审)及公示

  (一)资格审查

  我校组织学科专家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邮寄的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体审查,择优遴选部分考生来校参加测试。

  资格审查时对“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型卓越项目”分别进行遴选,视报名情况确定两类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

  (二)公示

  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2019年4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cupl.edu.cn/)公示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六、测试、入选标准、录取要求及公示

  “应用型卓越项目”、“涉外型卓越项目”实行分别测试、分别确定入选名单。测试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至17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测试地点为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

  (一)测试

  测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育科目测试。笔试满分为300分,面试满分为300分。笔试、面试和体育科目测试全程录像备查。

  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综合素质。在面试环节,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考生面试的时段(上、下午)、考生分组、考生测试顺序、考生所在考场及评委所在考场,均由抽签随机确定。测试后,考生当场在评委评分表上签字确认个人成绩。体育科目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基本素质,项目包括50米跑、立定跳远和坐位体前屈。

  考生报到及测试有关事项将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cupl.edu.cn/)“公告与资讯”栏目发布,不单独通知考生。

  (二)入选名单确定及录取标准

  我校将笔试、面试分数加总后按总分排名。体育科目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体育科目测试结果作为入选资格认定的重要参考。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考生及专业。“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型卓越项目”分别按照成绩排名排序。

  1.“涉外型卓越项目”按照不超过计划数200%的比例单独划定入选线,入选线内考生获得入选法学(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实验班)资格。

  2.“应用型卓越项目” 按照不超过计划数200%的比例单独划定入选线,入选线内排名前20名的考生获得入选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资格,在入选线内的其他考生获得入选 “应用型卓越项目”其他专业资格。

  (三)录取政策

  我校对入选考生按照排名,给予以下录取优惠政策:入选考生参加2019年统一高考,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省份模拟投档线下20分内且超过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第一批次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上海市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及以上的,我校将予以录取;浙江省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达到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及以上的,我校将予以录取。上海市、浙江省的报名考生须符合我校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江苏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为BB。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不折算优惠分值。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招生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入选考生的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录取时,我校根据入选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四)公示

  2019年6月中下旬,我校将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cupl.edu.cn/)公示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入选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2019年7月,对填报我校志愿且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进行录取。2019年7月-8月,我校将公示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七、咨询方式、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一)咨询方式

  招生办咨询电话:010—58909122

  招生办自动传真:010—58909922

  (二)监督、申诉举报渠道和违纪处理

  我校将按照监督机制,安排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所有自主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专家评委均须签订工作责任书。在自主招生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或考试作弊等违纪违法的个人、中学、专家及社会团体,一经查实,均认定为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考生相关资格,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jjw@cupl.edu.cn 电话:010—58909069

  八、其他事项

  1.我校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委托报名、报名指导、考前培训和辅导等有关工作。

  2.测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

  3.本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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