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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4-04-14 10:26:40

[标签:招生简章]

  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旨在选拔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独立自强、成绩优秀的农村户籍学生,进一步提高我校招收农村学生的比例,让更多的农村学生有机会进入我校学习深造。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4年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北约)或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华约)或卓越大学联盟学科基础测试(卓越联盟)且具有有效成绩,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特别是全国83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及县以下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学生。

  二、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人数不低于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三、申报程序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从2014年4月11日9:00开始,到2014年4月25日18:00截止。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yc.buaa.edu.cn)“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我要报考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按提示信息注册报名,完整填写、成功提交并打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表》,照片处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成绩处须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2.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中学推荐表》,由学生所在中学的班主任和校长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和联系方式,并加盖中学校章。

  3.学籍证明:由学生所在中学提供的学生具有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证明,须加盖所在中学校章。

  4.户籍证明:由学生提供的学生本人及父母的户口复印件,须加盖当地公安部门户籍管理专用章。

  以上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5月2日之前(以当地邮局寄出邮戳为准)一并EMS快递邮寄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四、选拔程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与实施。

  1.学校成立评审专家组,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通过审核的学生将接受学校组织的电话或视频远程面试;

  3.评审专家组根据学生的自主选拔笔试成绩和面试结果,评定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候选名单和录取专业,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五、优惠政策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入选考生, 我校将在高考录取中给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当地录取线下降3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

  六、录取办法

  1.入选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并在所在省份自主招生批次第一志愿(第一顺次)第一专业填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及获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专业;未设自主批次省份的考生须在本科一批第一志愿(第一顺次)第一专业填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及获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专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

  2.入选学生在获知高考分数后须于2014年6月30日前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反馈高考成绩并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考确认单》。

  3.我校在高考录取期间将严格按照已经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备案和公示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4.高考录取结束后,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学生的高考成绩(可上浮5分)若达到或超过该省的理科试验班(包括高等工程学院、中法工程师学院和华罗庚班)的录取分数线,考生经申请可参加一次理科试验班选拔,入选者可进入相应的理科试验班学院学习,未能入选者继续在原录取专业学习。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坚持做到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3.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4.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和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5.入选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及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南楼302室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咨询电话:18801290974  18801290975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10-82338793

  纪检监察电话:010-82317583

  电子邮箱:zsbgs@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yc.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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