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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湘潭大学 2012-02-16 09:53:54

  湘潭大学是毛泽东主席亲自倡办、亲笔题写校名、亲切嘱托一定要办好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座落在毛主席的故乡—湘潭市,这里是湖南政治、经济、文化的核心地带,是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实验区和长株潭城市群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前沿重地。学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全国首批与部队签约培养国防生的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的高校。学校综合办学实力一直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在中国最权威的大学评价研究机构发布的2010中国大学排行榜上,我校排名第78位;本科生培养质量排名第45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构建与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人才选拔录取机制, 我校2012年通过自主招生方式,面向湖南省招收综合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12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专业为我校普通文理科专业(艺术设计、动画专业除外)。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且在湖南省参加高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申请:

  1、综合素质较好,学业成绩优秀者(生源基地中学、省级示范性中学高中阶段文化成绩文、理科分别位列年级前20%,其他中学高中阶段文化成绩文、理科分别位列年级前10%)。

  2、高中阶段在思想道德品质、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县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受到县级以上政府(含县级)或社会组织表彰者。

  3、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中学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或其他省级(含省级)以上科技创新赛事中获奖者。

  4、有较强的发明创新能力,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者,或在专业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两篇(含)以上者。

  5、高中阶段在“CCTV 杯‘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等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第一作者文学作品三篇(含)以上(每篇不少于1000字)或诗歌六篇(含)以上,或正式出版专著。

  6、在文艺表演、播音主持、体育运动等方面有突出才能或较好潜质者。

  7、湘潭大学优秀生源基地中学校长特别推荐,每所基地中学校长可以特别推荐2名考生。

  8、有上述条件之外的特殊才能或潜质者,可以自荐(需要陈述自荐理由)。

  三、报名办法

  1、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实行中学推荐和考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生源基地中学推荐考生人数不超过15人/校,省级示范性中学推荐考生人数不超过10人/校,其他中学推荐考生人数不超过5人/校,湘潭大学优秀生源基地中学校长特别推荐、考生自荐均不占所在中学推荐指标。所有考生均需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均需登陆湘潭大学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zhaosh.xtu.edu.cn/system/),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2日。

  3、提交申请材料。报考考生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报名申请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认可);

  (2)自荐信,1000字以内,要求本人撰写并手抄(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或优势的材料;

  (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册(教务部门盖章认可)。

  所有申请材料请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或送达我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湘潭大学学生活动中心210),中学推荐考生的材料由中学统一邮寄,考生自荐的由考生个人邮寄,申请材料概不退还。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2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审查

  生源基地中学推荐考生直接参加测试;非生源基地中学推荐或个人自荐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3月14日后在湘潭大学招生网公布),考生也可凭身份证号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查结果。

  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和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信息,了解是否已通过初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安排、特别是考核测试的具体安排。初审合格考生未按时报到或未准时参加考核测试,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考核测试

  初审合格,具有参加我校自选拔录取考核资格的考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来我校报到并参加考核测试,报到时需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有效证书材料原件及一张一寸照片。

  湘潭大学优秀生源基地中学校长特别推荐的考生直接通过考核测试。

  考核测试形式为面试。面试包括自我介绍、选答题、评委随机提问、特长展示等环节,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理解能力、创新意识、特长评价、综合印象等)和发展潜能、培养前途的考查。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考核测试报到时间:2012年3月17日

  考核测试报到地点:湘潭大学学生活动中心

  考核测试时间:2012年3月18日

  考核测试费:200元/人

  3、划定合格线。学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招生计划划定合格线,确定合格名单,发放合格证。合格考生名单在湘潭大学招生网公示无异议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考试院备案。

  五、录取办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文件精神,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湖南省本科一批科类(文史类、理工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在自主招生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志愿,档案投到我校后,我校将予以优先录取,并优先满足其专业志愿要求。

  六、监督机制

  我校自主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选拔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31-58292015。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邮编:411105)

  咨询电话:0731-58293275,58293451

  湘潭大学网址:http://www.xtu.edu.cn

  湘潭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xtu.edu.cn/

  湘潭大学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http://zhaosh.xtu.edu.cn/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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