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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12自主招生简章(免费师范生)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 2011-12-05 14:23:08

  为贯彻落实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关于“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的意见,围绕培养造就一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的政策目标,自主选拔一批乐教、适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免费师范专业就读,华东师范大学(以下简称“本校”)制订并实施免费师范生自主招生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良(含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学习成绩及与学业相关的其他素质与能力等),并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且经综合评价证明具有从事教师职业的潜能和培养前途的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三地应届高中毕业生。

  已获得中学推荐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学生无需再报名本方案。

  二、招生计划及范围

  招收专业为实行免费教育的普通类师范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含其他类自主选拔录取数),公示入围名单数不超过计划总数的2倍。

  三、选拔办法与程序

  坚持择优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读师范的原则,实施基本素质测评与德、智、体、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选拔方式,重点考察从事教师职业要求的素质、能力与发展潜能。

  1、自愿报名

  考生先进入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注册申请报名号,登录后填写信息并确认,然后打印报名表,经中学盖章本人签名确认后,于2012年1月6日前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6日-2012年1月6日,邮寄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招生办公室(干训楼419室) 200062。

  报名考试费壹佰元请于2012年1月31日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先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信息后点击左边菜单栏的“网上支付”进行付费)。

  我校组织的文化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测试时间:2012年2月11日。考生可在2月6日后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要求准时到指定考点参加文化测试。

  我校将按文化测试成绩(按省份和科类分别)划定申请资格线??我校招生网公布。

  2、资格申请

  文化测试合格的学生,应提交能够反映其高中阶段综合素质与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表、申请信、高中阶段成绩(学校盖章)、其他特长及能力证明材料等,并在3月初按要求将上述材料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

  3、资格审查

  本校组织专家,依据“培养造就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的总体要求和专业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获得面试资格。获得面试资格人数将控制在计划名额的2倍以内,我校将在招生网公布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4、面试遴选

  获得面试资格学生参加本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和专家面试。我校依据面试专家综合评价意见,最终确定自主招生入围名单。入围者须与本校签订承诺协议书。

  5、名单公示

  入围我校免费师范生自主招生名单我校将在3月底公布,并报考生所在中学、所在省级招办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最终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5月中旬公布为准。

  6、录取确认

  被本方案确定的免费师范生自主招生学生还须参加2012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如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地区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即予以录取。

  四、其他

  1、师范生自主招生工作在校招生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录取结果等均由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监督电话021-54344651。

  2、本方案实施中做到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3、对在自主招生选拔录取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于存在责任的中学,将取消其来年推荐资格,对存在责任的学生,一律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4、本校招生办咨询电话021-62232212,网址www.zsb.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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