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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科技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1-06-14 16:37:28阳光高考



潍坊科技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潍坊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潍坊科技学院

  2.学校代码:12843

  3.学校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

  4.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5.办学层次:本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潍坊科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潍坊科技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潍坊科技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由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潍坊科技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条 我校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加分、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 潍坊科技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报考士官专业的考生由兵役机关按照征兵体检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体检,报考普通专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考生在选择报考专业时要认真查看学校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投档到选考科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考生将被退档。所有专业均不限单科成绩,中外合作专业、留学基金委项目专业外语语种限英语,其余专业不限外语语种。春季高考专业大类内按专业志愿录取,定向培养士官按照部队下达专业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普通类常规批,按照《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空中乘务专业需要达到相关面试要求,报到后由学校组织面试,面试不合格调剂到其他专业。

  第十四条 未按照新高考改革投档的省份,将继续按照本科普通文理,对于进档考生在专业分配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即“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未满额的专业再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若无法满足某考生报考专业,服从专业调剂者,参考高考相关科目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体育测试成绩,将其随机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我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 美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六条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定向培养士官政策规定》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非士官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定向培养士官除部队下达的女生指标外,其余限男生报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或电话查询。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或修完全部学分,颁发潍坊科技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考生被学校录取,应按时到院报到。

 

[标签:2021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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