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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

2021-06-08 15:33:11阳光高考


高考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发改委、物价部门的最新规定执行。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助学金,以及多项企业奖助学金;设有勤工助学管理机构,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

  (一)考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院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监督邮箱:hnyzyjjjc@163.com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3868518

  传    真:0731-83868519

  电子邮箱: 18217840@qq.com

  学院网址:http://www.hnyzy.cn

  招生网址:http://www.hnyzy.cn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于2021年5月8日由院行政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21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授权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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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高校招生简章 2020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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