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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9-04-17 08:44:35网络整理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1. 成立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  铭

  副组长:李  辉     勾殿红

  组  员:罗革云     王  新  张洪雷    张贺公    张树田

  魏孔鹏  胡  鹏     孟  微    卢云峰    李  冬

  郑敏丽  周晓娟      陈  星    王  辉    赵长印    全占茂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学院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命题、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

  2.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如下工作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与就业处)

  主要职责:编制招生计划和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拟订招生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中职升高职文化课、专业综合课和专业技能考试的命题及考务工作;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各种信息、数据的汇总和传递;寄发录取通知书等。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高中起点文化课考试试题的命题、审核和保管;编排和落实考场;安排和培训监考教师;组织文化水平考试、批卷及登录成绩。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转递、保管的安全;维护报名、考试期间校园秩序;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安全。

  (4)财务组(责任部门:财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单独招生考试财务制度及报名考试费用的标准及收取工作。

  (5)网络组(责任部门:信息网络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名期间的网络宣传和报名系统的调试和维护。

  (6)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委监查审计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录取等重要环节、重要事项的监督监察工作。

  (7)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处)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招生期间学院供电、通讯、校园环境卫生、饮食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标签:招生简章 提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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