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添翼计划”招生简章
2019-04-12 15:24:36山东大学
山东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添翼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促进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文件要求,我校2019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添翼计划”,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该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19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为205人(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招生专业如下:
文史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英语、历史学类、工商管理类、法学类(青岛校区);
理工类:物理学类、化学类、机械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自动化类、土木类、预防医学(五年制)、临床医学(五年制)、药学类、生物科学类(青岛校区)、电子信息类(青岛校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青岛校区)、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青岛校区)。
注:
1.我校综合考虑专业投放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初步制定各省(区、市)招生专业(见附件1),考生须据此填报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将参考各省(区、市)初审合格考生人数及生源质量于6月下旬公布。
2.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区、市)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