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简章
2019-04-12 15:16:23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部署和要求,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北京化工大学继续实施2019年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
一、领导机构
北京化工大学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专业如下:
1.理工类和综合改革类(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至少有一科为物理或化学):工科试验班(绿色化工与新能源类)、材料类、化学类、数学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机械类、生物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工程、制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2.文史类和综合改革类(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不限):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法学、英语。
三、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体实施区域、资格界定等以各省(区、市)相关规定为准。
四、网上报名
2019年4月11日至25日期间,考生登陆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网上填报说明,选择北京化工大学,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妥善保存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选拔各阶段查询结果之需。请考生结合自己学科特长,在我校设定的专业(类)中慎重选择4-6个专业(类)报考,申请后不得变更。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全部报名材料,材料包括:(1)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各科成绩要求必须填写完整,没有相关成绩项可以填“无”),须加盖中学公章,并由中学负责人亲笔签字;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学生,高中阶段成绩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其中个人陈述限1000字左右,综合说明申请理由、个人理想、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学习能力、社会实践、有无违纪行为、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方面情况;(2)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由中学出具)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须加盖中学公章;(3)高中阶段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获奖情况、科技创新研究经历及成果等);(4)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一定要清晰)后按系统要求上传,考生必须本人在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中相应位置签名,如无本人签字视为无效报名。在4月29日之前,“待补充材料”状态的考生可重新组织报名材料并提交。无需邮寄书面材料,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