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3-02-28 11:15:5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浙江工业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业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337。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工业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报名办法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500名。学校将招生专业分为A组、B组、C组、D组、E组和F组6个类别。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专业组,不能兼报。
具体报考专业组类别、专业类名称、包含专业、计划数及报考相关专业所需的选考科目要求见表1。
表1 2023年浙江工业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表
报考组别 |
专业(类)名称 |
类中所含专业 |
招生 计划 |
选考科目要求 |
A组 |
健行学院实验班(人文社科) |
全校专业任选(艺术类专业除外) |
15 |
不提科目要求 |
B组 |
健行学院实验班(理工) |
全校专业任选(艺术类专业除外) |
5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C组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
2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材料类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2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类) |
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 |
4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
化学工程与工艺(卓越工程师) |
5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
生物工程类 |
生物工程、生物技术 |
20 |
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
20 |
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
药学类(“2011计划”创新实验区) |
制药工程(“2011计划”创新实验班)、制药工程、药学、中药学、生物制药 |
30 |
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
D组 |
建筑类 |
建筑学、城乡规划 |
5 |
物理,地理(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应用心理学 |
5 |
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
法学 |
10 |
思想政治,历史(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
新闻传播学类 |
广播电视学、广告学 |
5 |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
汉语言文学 |
5 |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
金融学 |
5 |
物理,化学,历史(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 |
物理,化学,历史(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财务管理 |
5 |
不提科目要求 |
|
英语 |
5 |
不提科目要求 |
||
日语 |
5 |
不提科目要求 |
||
公共管理类 |
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 |
10 |
不提科目要求 |
|
E组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 |
3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1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物理学类(物理与光电信息类) |
应用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1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
1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 |
1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土木类 |
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2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F组 |
机械类 |
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物流工程、工业工程 |
5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机械工程(卓越工程师) |
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电气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
1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电子信息类 |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 |
1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机器人工程 |
1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工业设计 |
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安全工程 |
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经专家组测评确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可在全校所有招生专业类中选择填报志愿。录取名额不占上列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