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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戏剧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2-06-05 20:58:39阳光高考



  第四章 非校考专业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中央戏剧学院非校考专业(招考方向):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招考方向)、戏剧学专业(戏剧史论与批评招考方向)、戏剧教育专业、艺术管理专业(演出制作、剧院管理、影视制片招考方向),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第十五条 中央戏剧学院根据非校考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及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学院各方向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中央戏剧学院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六条 中央戏剧学院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七条 非校考专业录取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不低于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不低于相应批次线。

  第十八条 非校考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计划未完成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根据录取排序原则(第二十条),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第二十条 录取排序原则:录取时以高考文化课成绩为准,不含任何高考加分。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综合;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相同选考科目总分。

  第二十一条 中央戏剧学院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入学三个月内,中央戏剧学院统一进行体检及专业测试复核。复核中如发现有伪造学历、考试作弊等舞弊行为者,不符合招生条件者,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中央戏剧学院学费标准为: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每学年10000元(京剧表演、京剧音乐伴奏招考方向免学费),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戏剧教育、艺术管理专业每学年8000元。

  第二十四条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可按相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年。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签订还款协议,按协议履行还款手续。

  第二十五条 中央戏剧学院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金额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金额为5000元。同时,我院设立中央戏剧学院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最高奖励金额为6000元。

  第二十六条 中央戏剧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高考体检信息显示患有文件所指学校可不予录取疾病的考生不予录取我院所有专业(招考方向)。新生入学体检环节经中央戏剧学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确认属患有文件所指可不予录取疾病的,取消入学资格;经中央戏剧学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后可达到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高考体检信息不满足《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的考生,不宜就读戏剧教育专业。

  第二十七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招考方向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央戏剧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院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中央戏剧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56620655;010-56620656,官方网址:www.zhongxi.cn,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zhongxi.cn,招生监察办公室电子邮箱:jjs@zhongxi.cn。

  第二十九条 中央戏剧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院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中央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央戏剧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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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2022高考招生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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