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3)
2022-06-05 20:57:25阳光高考
第六章 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按照我校录取规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中央美术学院所有专业文理兼招,在艺术类提前批次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 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填报我校有校考专业的考生均须按照我校校考与省级统考的科类对应要求(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在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的基础上参加校考。没有参加我校校考、校考不合格考生或省级统考不合格考生(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不能参加我校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录取办法
(一)计算相对成绩
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须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100,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二)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文物保护与修复复试合格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专业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三)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1.建筑学、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考生专业考试合格,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专业成绩排队录取。建筑学专业每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艺术学理论专业每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2.美术学专业: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合格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录取时若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则分别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美术学专业每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3.艺术史论专业:符合各省级统考要求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录取时若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则分别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艺术史论专业每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第二十五条 文化课录取控制线
(一)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75分;
(二)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80分;
(三)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线。
第二十六条 录取有关情况说明
(一)按照教育部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故我校录取时使用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为无政策加分成绩。
(二)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时参考线使用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控制线。
(三)海南省相对成绩计算时使用标准分。
(四)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办法统一标准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五)志愿填报涉及院校或专业相关信息由各省编制,须咨询各省教育考试院。
第七章 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及华侨港澳台招生
第二十七条 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考生报考要求
为了支援新疆地区少数民族美术设计人才培养,2022年我校继续面向新疆本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招收本科生,该类考生高考报名及志愿填报等参照新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民族司下达计划为准,招生专业为艺术设计。学生录取后进入我校艺术设计专业学习,毕业后一律回新疆工作。
第二十八条 华侨港澳台联招考生报考要求
华侨港澳台考生须满足《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以下简称全国联招)规定的报名资格及身份资格,按规定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合格考生根据全国联招文化课成绩排队录取。全国联招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5分,相对成绩计算办法与大陆考生相同。
第二十九条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报考要求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须满足《2022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办法》规定的条件,并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专业考试合格且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四门核心科目成绩不低于“2,2,2,2”方可录取。2022年招生专业为: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建筑学、文物保护与修复。
第三十条 报名考试方式
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华侨港澳台联招、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考生报名要求同大陆考生,专业考试采取提交作品的方式进行,作品提交要求将于线上考试前在学校官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