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2-02-23 17:00:39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和《浙江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教办考〔2021〕58号)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第六条学校国标码:13277 浙江省代码:0094
第七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第八条办学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蔚路521号。
第九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第十条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1999年首批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是由宁波大学举办、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确认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院下设人文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法学院、管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生命科学与材料化学学院、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基础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设有54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医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现有在校本科学生1.2万余人。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4-87600501。
第四章 招生对象和招生专业
第十四条学校免试专升本招生面向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浙江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等相关事项根据《浙江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免试专升本招生专业分别在文史、经管、理工、艺术四个招生类别,按专业对口原则实施招生,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专业志愿的限报专业要求。具体招生类别及招生专业见下表:
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费参考(元/年) |
文史类 |
001 |
汉语言文学 |
24700 |
理工类 |
004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0000 |
理工类 |
005 |
机械电子工程 |
20000 |
理工类 |
006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7700 |
理工类 |
007 |
电子信息工程 |
20000 |
理工类 |
008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7700 |
理工类 |
009 |
工程管理 |
18000 |
理工类 |
010 |
建筑学(三年) |
27700 |
理工类 |
011 |
土木工程 |
27700 |
理工类 |
012 |
生物技术 |
18000 |
理工类 |
013 |
应用化学 |
18000 |
理工类 |
014 |
环境工程 |
20000 |
理工类 |
015 |
工业设计 |
20000 |
经管类 |
016 |
电子商务 |
18000 |
经管类 |
018 |
工商管理 |
24700 |
艺术类 |
024 |
视觉传达设计 |
20000 |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学费最终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