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01-22 16:08:10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19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含退役军人)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含退役军人)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含退役军人)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01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映山红路316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学院招生各项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信息技术组、疫情防控组,各组分工负责,明确责任,互相配合,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第九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
第十条 命题考务组全面负责考试命题及考务相关工作,制定《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务工作实施方案》、《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务工作手册》。
第十一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招生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遵照“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的原则,切实保证国家招生政策的贯彻实施,确保公平公正地选拔符合学院培养要求的人才,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学校良好形象。为确保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只接受实名反映问题。纪检监察电话:0532-81731866。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信息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890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点此查看。
第五章 报名要求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二)报名条件
1、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名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含退役军人)须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春季高考报名;报考我院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夏季高考报名。
2、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报考以下专业(类)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水上类(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年满16周岁,体检要求执行国家海事局体检标准。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女生身高范围163cm-175cm,视力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男生身高范围173cm-185cm,裸眼视力C字表0.7以上。具体身体条件参照《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中规定的标准。
第十五条 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
1、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时间:2021年12月27-31日
2、考生(含退役军人)请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招生章程及有关报考注意事项,点击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13014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填报专业志愿。
3、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4、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须在2021年12月27-31日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有关免试录取申请流程,点击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13014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填报专业志愿。
5、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网址:http://wsbm.sdzk.cn/gzdz/。
(二)志愿设置
1、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一所院校。
2、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均设置3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1个专业调剂志愿,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填报专业志愿,考生最多可报考3个专业,至少填报1个专业。
3、考生须认真阅读招生章程,按照章程相关要求准确填报志愿,凡通过山东省统一平台完成志愿填报后,志愿信息一律不得修改,以平台填报的志愿信息为准;对不符合我院填报志愿要求的考生,其填报志愿无效,取消测试资格,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十六条 缴费
(一)缴费时间
2022年1月10-14日。
(二)缴费方式
学院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含退役军人)请于1月10日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管理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学院不安排现场缴费。考生须在1月14日前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予补缴,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我院招生考试资格。
(三)有关说明
1、学院按照《关于明确高考技能考试与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凡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其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
2、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免收报名考试费。
第十七条 准考证打印
(一)打印时间:2022年2月25-27日
(二)有关说明
1、考生(含退役军人)须在2022年2月25-27日规定时间内自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查看考务信息、考生须知等,按学院考试说明要求做好考前准备,按时参加考核。
2、打印准考证、查看考务信息登陆网址及办法与缴费办法一致。
3、打印准考证如有时间调整,以学校招生信息网最终发布为准。
第十八条 免试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向我院提出免试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后考生直接进入学院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有关免试政策详见学院官网发布(https://zs.qdgw.edu.cn)。免试咨询电话:0532-81735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