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英才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
2022-01-22 15:46:54高考网整理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一)单独招生录取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由我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综合成绩相同时,单独招生考生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排序。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由招生高校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我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形成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由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构成,学校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序。
(三)专业计划调整原则
我校划定各类别考生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资格线划定后,将缺额计划适当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专业。
第十五条 录取公示
我校严格按照录取规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预录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3日后我校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 成绩复合及申诉。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条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被我校录取的单独招生学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英才学院。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不设招生代理,对以山东英才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英才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8253000,0531-88253001
监督电话:0531-88253050
传真:0531-88257501
学校网址:http://www.sdycu.edu.cn
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zsw.sdycu.edu.cn/
电子邮箱:zsbycxy@126.com
相关推荐:
高校招生简章汇总
山东英才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最新高考资讯、高考政策、考前准备、志愿填报、录取分数线等
高考时间线的全部重要节点
尽在"高考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