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
2021-12-23 18:31:50南京师范大学
五、专业测试及文化课考试
(一)专业测试
1、全国统考
报考学校足球项目的考生专业测试须参加全国统考,学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校考,考试安排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为准。
2、学校校考
(1)报到安排
①报到时间:排球 1月14日14:00-17:00
田径 3月18日14:00-17:00
②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③报到须知: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比赛成绩证书(证明)等资料原件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流程报到。
(2)考核安排:
①考核时间:排球 1月15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田径 3月19日起(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②考试地址: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③考核方法
各专项考核方法将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如专项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参加高水平专项省级统一测试或联合测试的,则考生需要参加测试且达到相应要求。
(二)文化考试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一般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并达合格线,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线;对于取消本科一本线、二本线的省份,将参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1.一级(及以上)运动员
对有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且测试结论达到优秀或一级(及以上)的运动员,将结合招收项目和测试成绩等情况择优确定考生是否通过学校考核。通过学校考核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统测考试,成绩合格,予以录取。具体考试要求及安排以国家公布为准,考生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查询相关信息。
2.二级运动员
经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示无异议,测试等级为合格(相当于二级运动员)且取得报考我校资格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三)公示程序
学校将综合考虑专项测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各项目急需程度择优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将考生名单上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并由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集中公示合格名单。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政策将按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的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具体条款以签订协议为准。
(三)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学籍。
七、领导及监督机制
(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纪检部门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
(三)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水平运动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对于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实施方案由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网址:http://bkzs.njnu.edu.cn
招办邮箱:nanshizhaoban@qq.com
电话:025-85891409(体科院,负责运动员管理事宜咨询)
025-83720759 (本科招办,负责政策解释和咨询)
025-85891511(纪委办公室,负责纪检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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