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
2021-07-20 20:34:44辽宁师范大学
对于具有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自主进行文化考试报名。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每科150分,总分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17日、18日,考试具体安排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件规定执行。
注:文化考试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文化考试报名交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相关信息不允许修改。
2.资格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请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参与后续录取。
五、选拔录取
1.确定合格名单
对于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标准(60分)的考生,结合运动等级、招生计划,按照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合格考生。若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相同,优先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足球统测同分比较规则排序,其次按运动员技术等级排序,高者列前。
2.录取条件
对于合格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分A、B、C三类制定高考录取条件。
(1)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参加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考试且达到国家规定的文化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合格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确定为A类考生。A类考生经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审批通过后,可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而进行录取(但需要高考报名)。A类考生录取不超过2人。
(2)对于A类以外的合格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确定为B类考生。B类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省(区、市)2021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可被择优录取(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必须符合我校规定要求)。B类考生录取不超过3人。
(3)其他合格考生为C类考生。C类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省(区、市)2021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可被择优录取(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必须符合我校规定要求)。C类考生录取不超过招生总计划数。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我校将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录取依据。
3.公示审核
我校将在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对合格名单进行公示,并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上报审核。若有自动放弃资格的情况,将严格按照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公示。最终结果以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审批为准。
4.录取专业
拟报考辽宁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达到或满足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要求。我校招生专业、科类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 |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采用“3+3”模式的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采用“3+1+2”模式的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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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
选考科目要求 |
首选科目要求 |
再选科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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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师范) |
理工 |
物理,化学,地理 (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物理或 历史均可 |
地理 (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历史学 (师范) |
文史 |
历史,地理 (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物理或 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文史 |
思想政治 (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仅历史 |
思想政治 (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体育教育(师范) |
体文 |
不提科目要求 |
物理或 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
体理 |
|||||
心理学 (师范) |
理工 |
物理,生物,历史 (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物理或 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我校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申请就读专业志愿为合格考生安排录取专业,同等条件下,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
5.高考录取
(1)考生必须在生源省(区、市)高水平运动队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平行志愿省份须为第一顺序志愿),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规定专业,服从专业调剂。
(2)对于所报专业录取额满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其他事宜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辽宁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我校本科招生与就业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最终解释权由体育学院负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并接受社会监督。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属犯罪行为,可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考生凡存在报名和测试各环节弄虚作假、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将违规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新生报到后,我校将进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复查和运动特长复试,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我校录取的所有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学校的有关管理规定。
七、本简章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最新规定为准。
八、招生录取相关信息将在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lnnu.edu.cn)发布,敬请关注。
附件:《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主力队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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