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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1-06-15 11:03:18阳光高考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十八条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体检,对审查、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潍坊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联系电话:0536—3276312 3276917

  学院网址:http://www.wfec.cn

  邮箱:wfec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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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高校招生章程 2021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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