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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1-06-14 16:19:27阳光高考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资格复查

  学校在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及各省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清退,并将各类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理结果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  证书颁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招生省份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各省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532-86105300、86105200,网址:www.q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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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2021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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