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1-06-07 22:56:13阳光高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 我校对家庭困难的新生设有“绿色通道”。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我校招生在线网址:http://zhaosheng.csu.edu.cn,咨询电话:0731-88830995,电子信箱:admis@csu.edu.cn,监察举报受理电话:0731-88879252。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组织也不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录取、招生宣传、考前辅导、应试培训等活动的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相关推荐:
高校招生简章汇总
2020年长沙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最新高考资讯、高考政策、考前准备、志愿填报、录取分数线等
高考时间线的全部重要节点
尽在"高考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