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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1-06-06 20:45:46阳光高考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报考指南。北京理工大学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经济管理试验班、法学、经济学、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外语类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设计学类专业(不含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6000元;社会科学试验班大类招生未分流前学费暂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执行,待专业分流确定后,按照实际专业学费标准补收差额部分;其余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徐特立英才班的学生,本科阶段学费按上述规定执行,硕士、博士阶段按国家及学校有关研究生缴费规定执行。若国家规定的学费标准变化,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恪守“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承诺,保证每一位新生能够顺利报到入学。

  第二十六条 所有录取考生可以通过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查询。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bit.edu.cn;E-mail:admission@bit.edu.cn;微信公众号: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8913345,010-68949926。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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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高校招生章程 2021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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