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1-06-03 17:22:49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教育改革创新,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文件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1年在浙江省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选拔对象
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有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1年计划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预计不少于295人,具体计划数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专业组类别、笔试科目、招生计划、高考选考科目及专业组内包含专业等信息如下:
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国标码1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