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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2021-05-31 22:49:15阳光高考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2720(国标)

  五、学院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雅深路4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学院始建于1953年,办学历史悠久,是国家“双高计划”首批建设单位,是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天津仅有四所)之一,在天津乃至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界起着示范引领作用,目前在校学生一万余人。2011年学院整体迁入海河教育园区。2012年,学院作为天津市首批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联合培养人才试点单位,与天津理工大学共同培养“通信技术”本科层次技术应用型人才。

  学院自2001年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以来,2005年以优秀成绩通过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验收;2018年通过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单位验收认定;2019年确定为国家级优质高职院校;2019年学院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A档高水平专业群首批建设单位。学院是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国家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信息技术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天津市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市首批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联合培养人才试点单位(与天津理工大学联合培养本科)、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天津市外国留学生实习实践基地。

  学院秉承“据于德、游于艺”的校训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服务产业发展,聚焦“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不断优化专业布局。学院拥有国家示范校建设重点专业4个,教育部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专业2个,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专业3个,国家级优质校骨干专业5个。专业分布覆盖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云计算与大数据运用、5G通信与物联网技术、智能制造、数字创意设计、现代智能管理服务等多个重点产业领域。

  学院以技术创新服务方式搭建了一批设备设施先进的产教融合基地、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及生产性实训基地,硬件配置符合行业一流标准。经教育部《行动计划(2015—2018年)》认定,我院软件技术实训基地、动漫生产实训基地、网络技术实训基地为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软件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为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黏土动画技能大师工作室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学院与华为、紫光、东软、海尔、京东、百度、国家动漫园等一大批产业领军企业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学院是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重要战略合作伙伴、全国10所“华为ICT产教融合联盟”院校之一,是“紫光新华三新网络技术产教联盟”理事长单位、京津冀信息安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天津电子信息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单位、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文化创意产教对接联盟理事长单位。

  学院拥有一支师德高尚、能力突出、专兼结合、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高水平双师队伍。拥有1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创新教学团队,2个天津市级优秀教学团队,2名全国黄炎培杰出教师,2名天津市教学名师,1名世界技能大赛金牌教练,1名天津市技能大师。学院拥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天津市级精品课19门,天津市课程思政示范课程6门,主持国家级教学资源库1个,建设优质特色核心课32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7门。学院率先启动人工智能师资队伍专项提升工程,为职业教育开展人工智能教学及技术应用探索可行之路,实现学院专业群与人工智能应用技术发展对接,为在人工智能领域领先发展奠定基础。

  学院充分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促进学生全方位发展。学院注重对学生“终身体育”意识的培养,促进群众性体育活动和各类竞赛蓬勃开展,被评为“第七届、第八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先进单位”“天津市奥林匹克教育示范校”“天津市高校体育特殊贡献奖”“阳光体育先进学校”“全国跳绳示范学校”等,近年来共获得各级各类体育竞赛奖励及荣誉近200项。学院坚持以美育人,打造“校园文化艺术节”“社团巡礼节”“科技节”“读书节”“宿舍文化节”等校园文化品牌活动,帮助学生增强人文修养,提升艺术欣赏能力。学院共有37个学生社团,涵盖理论学习、学术科技、语言文学、艺术表演、戏剧曲艺、体育健身、环境保护、志愿服务等领域。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参与服务达沃斯论坛、东亚运动会、全运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和历年全国技能大赛等多项大型活动。

  学院全力提升服务发展与国际化水平。通过国家高职骨干教师培训、中西部教师培训、行业职工继续教育培训等,每年完成各类培训2万余人次。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先后与德国、意大利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接收泰国、加拿大等国外留学生、交换生80余人。推广国际化教学标准20余个。开展国际项目合作100余项,积极推进“鲁班工坊”建设。

  近年来,学院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110余人次,荣获国际及全国性奖项112项,连续数年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织的竞赛评估中名列前茅。2020年,我院师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中斩获多项荣誉,充分展现了学院服务于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和区域经济的信心和决心。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高位水平,大批毕业生就职于高新技术行业,待遇优厚,前景广阔,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备受业界好评。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设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1年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院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八条  收费标准。学费:一般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年;住宿费(6人间)1000元/生·年。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1年新生报到须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标签:高校招生章程 2021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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