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31 17:04:25阳光高考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我校宿费每年800元/生。 (辽价发[2003]15号)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奖学金(最高4000元/年)等多项奖励政策和措施,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获得奖学金,奖励比例可达到40%。
助学金: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的困难生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根据各招生省(市)自治区的要求进行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我院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按照该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院所有招生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在辽宁省内所有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按照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我院按照投档专业进行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6.学院实行无烟校园管理。
7.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62454711 62454722
学校网址:http://www.lgzy.com.cn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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