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南湖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30 15:32:01阳光高考
(二)其他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排序的,则按文化课总分高低排序,文化课总分仍相同再按单科分数高低。单科排列顺序: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资助
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予以注册学籍。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以书面形式并附相关证明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凡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第二十四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立各类社会、企业资助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助、困难补助等多种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xnh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zsb.jxnh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3-83636666,传真:0573-89998806
QQ咨询号码:248813291
监督举报电话:0573-83833993,邮箱:jbnhu@jxnhu.edu.cn
学校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越秀南路572号
邮编:314001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嘉兴南湖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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