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9 15:29:53阳光高考
第四章 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奖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一二三等助学金、学校一二三等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及海外研修奖学金、中软国际奖学金、金蝶奖学金、鲲鹏奖学金、翔宇奖学金、达瓦奖学金。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有以“奖、贷、减、免、勤、资、补”为主要内容的多元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校设立足额的勤工助学岗位,采取积极争取社会援助和捐资助学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校园网、公示栏、公示牌、招生宣传手册、招生简章、报到通知书等方式及时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按公示的收费目录执行收费,接受学生、家长、社会以及教育、财政、物价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部门:湖北恩施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718-8438998(兼传真);0718-8965960;15586618868;15272222225。
第二十二条 招生信息咨询:
①本校网址:http://www.hbmykjxy.cn
②网上答疑:http://www.hbmykjxy.cn/zsw/
③ E-mail:hbesxyzsb@163.com
④咨询QQ:3007341751 3007341752 3007341753
⑤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u/6129064277
⑥微信公众号:湖北恩施学院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湖北恩施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湖北恩施学院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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