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章程(2)
2021-05-26 22:45:29阳光高考
第四章 入学、奖助政策、就业及证书
第八条 资格确认: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条 收费标准:执行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标准,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
第十条 奖励与资助政策: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帮助优秀学生和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根据国家规定设立了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系列奖励制度,并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记入学生档案。同时采取国家助学金(一档4000元/人·年,二档3000元/人·年,三档2000元/人·年)、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及学费资助等多项帮困助学措施。
第十一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校期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即可取得教育部统一编号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和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797-8361928 8361992
18179097709 18179097710
监督电话:0797-8361912
传真:0797-8361928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
网址:www.gnhvc.cn
E_Mail:gnwzyzjc@126.com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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