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5 22:57:33阳光高考
九、录取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
2.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省内(江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江西省内艺术类考生需达到江西省艺术统考成绩专科线,在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至我校的考生中,按专科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省外艺术考生专业成绩文化分需达生源所在地专科线,学院执行生源所在地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则,按照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文、理科专业录取,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或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
4.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5.省内外招生规则参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
6.招生语种要求:无外语语种限制,我院以英语作为基础安排教学,无其他加试要求。
7.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十、新生入学及其他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我院按照江西省物价局和江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每年学费:艺术类、文史、理工类:5000元/年,住宿费按宿舍条件不同从800元--1000元不等。
4.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国家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200元/年。
5.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pps://www.jxysedu.com
咨询电话:0791-83810006、83810007、18979159299
招生监督电话:0791-83817335(纪检监察室)
十二、其它
1.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本章程由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招就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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