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5 22:37:10阳光高考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措施
第二十四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全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51号)及其它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住宿费:1000元/年·人,学费:
层次 |
专业 |
学费(元/年) |
本科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自动化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4350 |
汽车服务工程、生物工程、风景园林、应用统计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环境科学 |
4120 |
|
汉语言文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思想政治教育 |
3650 |
|
英语、商务英语、物流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 艺术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酒店管理 |
3880 |
|
美术学、工艺美术、环境设计、雕塑、产品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 |
8000 |
|
专科 |
药品生产技术 |
3710 |
音乐教育 |
7200 |
|
小学语文教育、学前教育 |
3490 |
第二十五条 学校积极落实国家奖助贷政策。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学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及地址
1、招生就业处电话:0798-8336008、8334044(传真)、7210096、7210098
2、学校网址:http://www.jdzu.edu.cn
3、手机微网:http://msite.eol.cn/1562/index.shtml
4、微信公众号:jyzs6008(景院招生就业)
5、邮箱:jcc_zjc6008@163.com
6、学校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大道3号
7、邮政编码:333400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为准。如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最新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景德镇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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