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影电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3)
2021-05-21 23:52:46阳光高考
第五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 学院抽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教师或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并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 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或我省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单独考试。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四条 退费办法:按《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学生退学退费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置了奖学金、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措施。同时,也为家庭困难的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各种方便。
第七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二十六条 我校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网址为:http://zjc.scftvc.com/
2.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为:028-87512806(可传真)、87516537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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