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理工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19 15:34:30阳光高考
第十四条 各专业对考生的身体状况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第十五条 2021年学校在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六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学校本科专业学费:文科类优势专业5000元/年/人、文科类其他专业4600元/年/人,理科类优势专业5300元/年/人、理科类其他专业4900元/年/人,医学类优势专业5700元/年/人、医学类其他专业52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8000元/年/人;匈牙利语专业国内1年学费4900元/年,国外3年就读期间国内学费减免50%,匈牙利学费约为4200欧元/年,具体按国外办学机构标准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化学(中俄))国内就读期间学费18000元/年/人,国外就读期间:德国海德堡应用技术大学学费约为11000欧元/年,俄罗斯托木斯克国立大学学费约为人民币3万元/年,具体按国外办学机构标准执行;专科专业学费5000元/年/人。住宿费标准为500元/年/人、800元/年/人、1200元/年/人。
第十七条 学校建有完善的资助体系,以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协助学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通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设有勤工助学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并开展各类专项资助活动;为应征入伍、直招士官学生减免学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三免一助”等。
第十八条 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华北理工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华北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专科: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华北理工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学生毕业时达到相关要求,可获得华北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外方合作学校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匈牙利语专业学生毕业时达到相关要求,可同时获得华北理工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佩奇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各省专业志愿设置及投档方式以各省招生办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各省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及时通过学校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招办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华北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
网址:http://www.ncst.edu.cn
E- mail: zsk@ncst.edu.cn
联系电话:0315-8816666 8805354
相关推荐:
高校招生简章汇总
2020年华北理工大学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