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18 21:59:09阳光高考
第五章 毕业生待遇
第二十条 学生毕业后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网上电子注册,由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签发就业报到证,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考生确认填报学院志愿后,可与学院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以便了解相关录取信息。学院的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第二十二条 学院通讯地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和平路249号.(邮政编码:161042)
招生咨询电话:0452—6805486 6805487
招生网址:http://www.qlgxy.com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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