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2)
2021-04-20 11:23:14华中农业大学
五、审核及录取办法
1.材料审核
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5月底前,在有关省份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考生入选资格。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2.录取办法
(1)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需满足我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2)学校对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该省份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的考生,根据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六、监督机制
1.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过程全程监督,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生的违规行为从严查处。监督电话:027-87282056。
2.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核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考生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考生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资格。
3.新生报到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联系方式
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hzau.edu.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1号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学生综合服务楼428室)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电话:027-87280707、027-87395964
八、其它注意事项
1.报名、确认、上传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各环节开放时间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设置为准,请密切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环节视为放弃后续环节资格。
2.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与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试相关的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本简章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4.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5.考生入学后与其他普通文理类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