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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2)

2021-04-20 10:30:29上海交通大学



  四、培养特色

  一支撑:以致远学院涵盖数、理、化、生、计算机、医学等基础学科的拔尖培养基地为支撑,充分发挥十余年拔尖人才培养的经验,结合各院系特色,为学生提供最坚实的基础。

  双协同:构建校院双协同的人才培养质控体系,通过院系的持续跟踪及学校的定期调研,建立学生成长档案,为学生成长保驾护航。

  三融合:专业融合,通过交叉课程模块、辅修专业、本科生研究计划(PRP)等打开专业边界,研究生阶段更是围绕国家重点领域给予学生更多的专业选择,既可以继续在原学科深造,也可以选择进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关键领域相关工科学科交叉培养。打造“4+4”或“4+5(含海外)”的本博培养模式,鼓励优秀本科生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科教融合,注重科研训练,鼓励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前沿研究中心为本科生提供科研平台。

  四模式:导师制,为学生配备高层次人才作为导师或班主任,在学业、研究、就业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引领与指导;奖助制,提供丰富多样的奖助学金激励,为学生的学习生活、学术交流等提供充足的保障;动态化,实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机制,掌握学生动态给予最合适的培养方式;个性化,为学生打造多元化成才路径,鼓励院系实行“一人一案”的个性化培养。

  五育人:以价值引领、知识探究、能力建设、人格养成的培养理念为牵引,将思政与培养相结合,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个性化与均衡化相结合,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各专业培养方案咨询方式见本科招生网。

  五、其他说明

  (一)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仅可在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转相近专业,同时将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实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机制。考察不合格者将退出强基计划,转入同专业普通班。空出的名额,可从校内相近专业补充学习成绩优秀且有意愿加入强基计划培养的学生进入计划内培养。

  (二)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将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三)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且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专业的规定及要求。

  (六)我校强基计划各项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新政执行并及时公布。

  (七)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成立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强基计划整体培养工作,设立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工作小组负责强基计划的组织与实施。具体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上海交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招生咨询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电子邮箱:zsb@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网:http://admissions.sjt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apply_SJTU

  微信名:上交大

  上海交通大学监察处电话:021-34206217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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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高校计划简章 2021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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