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2)
2021-04-18 08:17:36网络整理
七、录取专业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申请以下专业(类):
备注:
(1)“3+3模式”省份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3+1+2模式”省份包括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
(2)招生专业(类)名称及选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3)考生仅能报考在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目录中且在生源地省份有普通类招生计划的专业(类)。
(4)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不区分文理,但考生选考科目要求须符合填报专业(类)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八、入学与复查
1.高水平艺术团学生入校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艺术专项复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高水平艺术团学生在校期间,须认真参加并完成学生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和演出,遵守高水平艺术团管理规定。未能达到要求的,将依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分。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水平艺术团成员在校期间须完成针对艺术团学生排练演出等有关的附加必修环节的考核要求。
九、重要日程
1.报名: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7日
2.初审结果查询:2021年1月12日起
3.确认考试及网上缴费:2021年1月12日—2021年1月15日
4.测试: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15日
5.查询测试结果:2021年4月中下旬
十、注意事项
1.获得预录取资格考生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于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相关规定的要求。
2.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一、监督机制
1.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所有项目测试过程将进行全程录像。
2.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28-61830237,邮箱:jjs@uestc.edu.cn。
3.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我校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发现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二、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uestc.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uestc.edu.cn
咨询电话:028-61831067、028-61831138、028—6183004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01室
十三、本招生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2021年的相关政策有变化,以最新政策为准。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中心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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