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 (2)
2020-07-10 12:11:48高考网整理
第五章 录取原则及结果公布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⒈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⒉录取批次为专科批。
⒊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专业间平行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做退档处理。
⒋对加分投档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总分数为录取分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综合成绩顺序比较单科成绩选择考生。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通过学校网站(网址为http://www.zepc.edu.cn)或生源省区招生部门的公示渠道查询。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按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通知,学校2020年学费标准按专业不同分别为3700元/生·年,4200元/生·年,46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15000元/生·年。
第十八条 学校住宿费标准为9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相关资助政策: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与评定。
2.学校设有奖学金。受奖面占学生总数的30%,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占学生总数的5%、10%、15%。
3.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5.学校设立临时困难补助。在一定程度上或一定时期内改善学生的生活,减少学生的经济压力,解决学生突发的重大家庭或个人遇到的困难。
第七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条 为保证学校统一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由学校纪委对统一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71-62275026/5025/5027
统招QQ咨询群:139068640
招生微信公众号:郑州电力高专招生就业处
学校网址:http://www.zep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 zs.zepc.edu.cn
澳大利亚启思蒙学院网址:http://www.chisholm.edu.au?
学校邮箱:zepczs@126.com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要求如与本章程有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法人签章: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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