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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6 15:34:41高考网整理


高考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19条学校所有招生专业的学费及住宿费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

  学费:5000元/年/生。

  住宿费:1080元/年/生。

  第八章贫困生资助

  第20条家庭困难的学生,(1)可申请生源地贷款,申请标准原则上为“学费住宿费”(最高额度8000元/年),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2)凭贫困证明可申请享受人均3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3)学校统筹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第九章优秀生奖励

  第21条在校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奖学金(3000元/年)。

  第十章附则

  第22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23条招生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9号

  邮政编码:430212

  电话:027-8793333187933332

  传真:027-87933332

  网址:www.cj-edu.com.cn

  咨询QQ:800866399

  第24条来校路线:乘地铁七号线至大花岭站C出口;乘公交901、905、908到文化大道星光大道口站下即到。

  第25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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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2020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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