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0-05-23 16:54:05高考网整理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探索高校招生多样化的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39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第六条 学校部委码:12792,浙江招生代码:0065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八条 学校简介: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于中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著名的江南水乡、鲁迅故里——浙江绍兴,始创于1981年,设有14个二级学院,41个本科专业,含英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日语、朝鲜语(韩语)、阿拉伯语、印度尼西亚语、泰语、捷克语、波兰语、土耳其语等15个外语语种,是目前浙江省开设外语语种最多,在小语种外语人才培养上具有丰富的办学资源和品牌优势。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学业成绩达到毕业要求,毕业后统一颁发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
第十条 办学地点:稽山校区: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镜湖校区:绍兴市越城区群贤中路280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纪委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5-89114321。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名办法
第十四条 2020年学校计划招收本科学生230名,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
学历层次 |
招生人数 |
选考科目 |
学费(元/学年) |
备注 |
工商管理 |
本科 |
30 |
不限 |
25000 |
此为工商管理专业创业管理班,主要面向有明确创业志向的考生。采用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创业实践导向的培养模式。 |
国际商务 |
20 |
不限 |
25000 |
|
|
朝鲜语(韩语) |
10 |
不限 |
25000 |
|
|
日语 |
30 |
不限 |
25000 |
|
|
阿拉伯语 |
5 |
不限 |
25000 |
|
|
印度尼西亚语 |
5 |
不限 |
25000 |
|
|
泰语 |
5 |
不限 |
25000 |
|
|
法语 |
5 |
不限 |
26000 |
|
|
酒店管理 |
70 |
不限 |
25000 |
|
|
网络与新媒体 |
15 |
不限 |
26000 |
|
|
传播学 |
15 |
不限 |
26000 |
|
|
编辑出版学 |
10 |
不限 |
26000 |
|
|
汉语国际教育 |
10 |
不限 |
25000 |
|
|
合计 |
|
230 |
|
/ |
|
第十五条 日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学校最后通知为准):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16日至6月6日(逾期不报);
2.上传报名材料:2020年5月16日至6月6日截止;
3.资格审查:2020年6月8日至6月11日;
4.审查结果查询及网上缴费:2020年6月15日至 6月18日;
5.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打印:2020年6月22至6月26日;
6.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0年7月11日至7月12日;
7.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时间:综合素质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http://zs.zyufl.edu.cn)查询成绩。
第十六条 报考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2.已经参加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其中国际商务、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普通高中英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B等及以上,法语专业要求普通高中英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B等及以上或普通高中法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C等及以上;
4..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5.我校认可往届生高中学考成绩,凡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的科目等级以及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科目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第十七条 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须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提出申请。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3.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生网(http://zs.zyufl.edu.cn)网上报名专栏,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A4纸打印,填表后,要求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4.上传报名材料:
①盖有所在中学公章、本人签名的《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上的照片确保清晰、不变形);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个人特长、家庭情况及进入高校的发展目标等,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创业管理班的学生个人陈述还应包括字数不少于300字支撑本人创业实践的特长和优势等内容。
上述材料以扫描后JPG格式上传报名系统,要求图片清晰且大小不超过2M/张,无需邮寄。
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无需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