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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0年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选报工作的通知

2020-05-11 14:02:46网络整理



  鲁招考委办〔2020〕7号

  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各市教育(教体)局:


  根据《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鲁招考委〔2019〕4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以下简称等级考试)科目选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已完成山东省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且准备参加统一高考和等级考试的考生,均需进行等级考试科目选报。等级考试科目不需缴费。

  已完成山东省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不准备参加统一高考和等级考试,仅参加各类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可以不参加科目选报。

  二、等级考试科目选报

  (一)选报时间及方式。

  5月25日至29日(每天9:00—18: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wsbm.sdzk.cn)进行科目选报。

  (二)选报要求。

  1.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在上述符合条件的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考试。普通高中应届考生所选等级考试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考试(以下简称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不合格者不得作为等级考试科目。若合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的科目少于3门,则仅能选择合格的科目作为等级考试科目。

  2.其他高中阶段应届考生和社会人员,可自主选择3门等级考试科目,不得多选或少选。

  3.学籍在外省的普通高中应届考生,选报的科目须已通过所在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或同等性质的考试)或山东省组织的合格考试。外省高中学籍的应届考生信息,以设区市为单位汇总,于5月15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4.等级考试科目须由考生本人选报,不得由他人代替。考生应妥善保存本人的系统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为填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科目选报工作结束后,不得更改选考科目。

  三、工作要求

  科目选报工作是高考综合改革实施的重要环节,各市要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咨询答疑等相关工作,确保每一名考生按时、准确完成科目选报。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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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2020高考 高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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