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2020-03-03 19:38:55网络整理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65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我国最早独立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高等院校之一、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国家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国家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批定向培养士官学校、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战略合作单位、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公司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是四川省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项目试点院校、四川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联盟副理事长兼秘书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20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一、组织保障
(一)学校单招工作接受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及社会监督。
(二)单招工作按“招考分离”的原则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组织招就处等相关部门实施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组织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实施考试考务工作。
(三)学校纪委对单招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二、招生原则
学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等)报考的,本人不得参与当年单招考务及录取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报名参加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省内普通高中毕业生及中职学校毕业生,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报考类别
1.普高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2.中职类:面向中职毕业生。
3.航空运输类、管理类:面向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
4.特长类:面向在体育、艺术及航模方面具有一定特长、取得相应专业等级或在相关赛事中获奖的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特长类考生报考条件及考核内容另文规定。
(三)以下专业对考生有特殊要求,请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注意:
1.空中乘务、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以下合称“航空运输类专业”)专业要求:
(1)年龄在20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男生裸眼视力C型表0.7以上,女生矫正视力C型表0.5以上;无色觉异常。
(3)无纹身,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
(4)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
(5)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因就业方向及岗位要求,限男生报考。
(6)身高要求(超出范围的考生慎报)
专业 |
男生(CM) |
女生(CM) |
空中乘务 |
175-184 |
164-172 |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
175-184 |
|
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 |
174-184 |
163-1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