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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黑龙江高考 > 黑龙江院校动态 > 2019年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2019年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2019-12-03 19:43:00网络整理

  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高职院校扩招工作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等六

  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

  学厅〔2019〕6号)和《2019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

  办法》(黑招委办〔2019〕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

  程。

  第一条学院信息

  学院全称: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448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圣林街333号

  第二条办学层次

  学制: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

  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三条组织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教育部及省教育厅要求,更好地开展高职扩招

  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学院成立由书记、主管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

  全面开展。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基本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

  往届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

  型职业农民等均可以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高等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非应届毕业的在

  校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

  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已经参加2019年全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

  取的考生。

  第五条报名工作程序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身体检查等工作环节。考生如不按时

  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现场确认等环节步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生报名时

  免交报名费。已经报名参加2019年全省普通

  高考、中职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不用再重新报名,直接按照本章程第七

  条“志愿填报”相关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网上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

  第二阶段:2019年6月11日至7月5日。

  2.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后,进入网报

  中心,点击“2019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计划考生报名入口”,凭考生本

  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设置网上报名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考生网上报

  名时须认真阅读考生网上报名必读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同意后

  方能进行网上报名。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

  (二)现场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考生户籍

  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

  认从2019年7月15日9:00开始,到2019年7月19日下午17:00截止。

  现场确认包括:资格审查、现场信息采集、信息确认等基本步骤。

  (三)身体检查

  体检时间:2019年7月22日-26日。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9

  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19〕17号)规

  定执行。考生应携带《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到当

  地招考办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接受身体检查。考生须于8月2日前,将

  体检表交到当地招考办,存入考生个人报名档案袋。

  第六条招生计划

  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第七条志愿填报

  2019年8月21日—23日,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

  址:www.lzk.hl.cn),正式填报高职扩招志愿。未被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

  中职对口升学录取且有升学意愿的考生,可在上述时间内填报高职扩招专

  项志愿。

  第八条测试形式和内容

  考核方式:综合测试或结构化面谈。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现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分列计划、分别考核、

  分别依据测试成绩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

  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学校间联合测试,相互承认成绩。

  第九条评价方式及录取规则

  1.录取规则: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考院领导下进行。

  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接受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申请入学。

  若我院第一阶段录取未完成计划,第一录取阶段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可

  以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经我院考核(审核)通过后,由我院向省教育厅

  及省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官方网站上公

  布。

  2.专业志愿调剂: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均按填报

  的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3.语种要求:考生报考时无外语语种限制,入校后按英

  语、俄语、日语安排教学。

  第十条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1.学院认真做好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相关职能部门

  要加强自我监督意识,认真履行自我监督义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

  对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录取过程的监督。

  2.考生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申诉,学院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

  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453-6575177

  监督举报信箱:szxyjw@163.com

  第十一条收费标准

  1.学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019年

  所有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考生奖助学金等政策学院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宿费:标准六人间,800元/人/年。

  3.退费标准:按黑教联〔2017〕1号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通讯地址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圣林街333号

  邮编:157011

  学院网址:http://www.hljszy.org.cn

  联系电话:0453—6575181、6575182、6575183

  电子邮箱:hljsyzyxy@163.com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悖,以国家法律、法规

  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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