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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艺术生 > 艺术生新闻 > 陕西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报送

陕西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报送

2019-11-19 18:50:06网络整理

(一)报送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信息

各招生院校须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艺术类信息交互系统”报送本校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各招生院校要确保所报送的信息完整、准确,逾期或以其他方式报送的,不予受理。高校报送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艺术类校考专业上一年度在陕招生计划数的4倍,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信息而导致考生不能填报志愿以致影响其录取的,由招生学校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

(二)报送录取规则

1.在陕招收艺术类专业的省外院校、组织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省内院校,以及对考生文化课或艺术类专业课成绩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均须填写“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报送表”(见附件3),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20年4月底前报送省招办。

2.录取规则的描述应简洁、清楚,如“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录取”“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不低于XXX分”。按综合分录取必须有综合分计算公式。同一院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必须使用相同的录取规则。

3.录取规则中的“科类”只能填“艺(文)”或“艺(理)”,不能填写“艺术(不分文理)”。

4.各招生院校报送的录取规则,必须与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学校招生章程一致。

5.各招生院校报送的录取规则中,与教育部及我省规定不符的内容,以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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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艺考新闻 艺考政策 艺术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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