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招飞简章(2)
2019-10-31 15:38:36高考网整理
五、招录流程
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或http://mhzf.caac.gov.cn),进行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参加初检、招飞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系统招飞志愿确认等高考前选拔工作。
考生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志愿”,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有意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若系统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不在考生“有效招飞志愿”范围内的,将视为无效志愿,我校将不予录取。
具体流程如下:
网上报名→初检面试→体检及心理测试→背景调查→高考录取
(一)网上报名
有报名意向的考生依据报名基本条件和《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身体自荐标准》(详见本简章附件)先行自查,符合基本条件者须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gaokao.chsi.com.cn/gkzt/mhzf。
(二)初检面试
考生根据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通知或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网(http://zf.nuaa.edu.cn)查询初检安排,携带填好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初检报名表》及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接受初检面试。未参加我校现场初检面试的考生不具备我校飞行技术专业报考资格。
(三)体检及心理测试
初检面试合格者,参加由招飞院校统一组织的上站体检及心理测试,体检标准按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 7013—2017)执行。各类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背景调查
对体检合格者按《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民航发【2014】3号文)要求对其进行背景调查。
(五)高考录取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属于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初检面试、体检及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栏填报,不影响其它批次的报考。
2.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3. 江苏考生高考选测科目必须含物理,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2C、必测5合格。
4. 北京、天津、山东、浙江考生物理、化学2门科目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5. 2020年我校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成绩最低要求按当地当年英语单科总分的60%(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执行。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初检面试合格、体检合格、心理测试合格、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分数。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在校管理
1. 学生在校期间享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其他本科专业学生的一切待遇。
2. 学生接受准军事化管理,专享服装补贴及空勤伙食补贴。
七、淘汰机制
1.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收飞行学生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考生在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无论何时被发现,一经查实,已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未取得学籍者不予注册学籍,并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2. 学生在籍期间,如由于身体、技术等原因被停飞,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及《关于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可申请转入民航学院交通运输(民航维修工程)专业学习。
八、就业事项
本专业采用订单式培养,学生入校后须接受学校统一分配并与学校、航空公司签署培养协议,毕业后进入签约航空公司从事民航飞行员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