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热门城市 | 全国 北京 上海 广东

华北地区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地区 |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中地区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区 |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区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华南地区 | 广东 广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关注高考网公众号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资讯

首页 > 高考报考 > 院校大全 > 大学招生简章 > 高校招生简章 > 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

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

2019-06-29 10:26:24阳光高考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四条 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因故退学者,学院按相关规定退还相应的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标准为: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新闻学、汉语言文学:13500元/人?年;体育教育、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心理学、市场营销、广告学、金融工程、财务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理科学专业:14500元/人?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5000元/人?年;音乐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专业17000元/人?年。

  第十六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文件《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学生修完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时如符合国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颁发国家统一认可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七条 学院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我校2019年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 招生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5号,邮编:530226,咨询电话:0771-3191252; 传真:0771-3191252;学院网址:http://www.gxsy.edu.cn/。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最新高考资讯、高考政策、考前准备、高考预测、志愿填报、录取分数线等

  高考时间线的全部重要节点

  尽在"高考网"微信公众号

 

[标签:2019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分享: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

  • 欢迎扫描二维码
    关注高考网微信
    ID:gaokao_com

  • 👇扫描免费领
    近十年高考真题汇总
    备考、选科和专业解读
    关注高考网官方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