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06 08:32:49网络整理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代码:12822
学院全称: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贵州省凯里市经济开发区凯开大道1009号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贵州省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贵州省特色文化学校建设单位,贵州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校园,贵州省文明单位,首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基地,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首府、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苗岭明珠”——凯里市,校园占地面积1503亩,校舍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在编教职工735人,其中专任教师559人,教授、副教授职称210人,博士、硕士生77人,“双师”教师381人。目前开办有护理、临床医学、药学、口腔医学、会计、酒店管理(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工艺美术品设计、建筑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园艺技术、畜牧兽医等高职专业40个。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生1余万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对口就业率达85%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在90%以上。学校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得到广泛认可。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党委、行政的领导、监督下进行。成立由学院院长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领导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新生录取工作,处理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六条 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监察工作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19年招生专业36个,分省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财务管理、会计、审计、电子商务、学前教育专业就读校区为丹寨万达校区,其他专业为凯里市校区。
第五章 招生对象
第八条 贵州、四川、重庆、云南、广西、湖南、海南、广东、安徽、福建、河南、河北、湖北、江西、山东、山西十六个省(区、市)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第六章 录取原则及要求
第九条 1、总体原则:严格遵守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纪律规定,切实维护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考生志愿、成绩择优远程网上录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招生规定的加分提档原则录取。
2、专业安排:根据计划按考生志愿专业顺序,从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生源的不同录取分数也不一致。进档考生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专业优先原则),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满,则依次按第二、第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3、男女比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4、外语考试类别:语种不限,但学生入校后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医药卫生类专业的培养特点和就业性质要求,建议残疾考生慎重填报该类专业。
6、希望考生遵守诚信原则,凡填报我院志愿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予退档。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斟酌专业选择,诺注重选择学校则选择服从专业调剂,注重选择专业则将理想专业顺序填报且不服从专业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