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04 09:08:00网络整理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周口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职高专招生工作。
第二条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周口科技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169 河南省招生代码:6304
第五条 学院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 邮编:4660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以李海燕理事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八条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厅(教委)、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招生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加试口语,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六条 录取具体方式:
1、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领导下,实施网上远程录取,严格按照省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3、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4、限“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考生”报考的专业仅招收取得《全省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录取按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5、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