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管理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2)
2019-04-06 16:33:27网络整理
(二)报考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3日8:00-3月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并在志愿栏填报我院(招生代码5183)。
2.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我院后于3月19日8:00—25日18:00登录我院网站(www.scvir.com)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必须填报且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3.考生报名完成后打印《四川管理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签名。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纸质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基础信息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合格名单。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和内容
1.文化考试 (总分100分)
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分普高类和中职类,由省统一命题,总分为300分,我院计分权重为语文占40%、数学占40%、英语占20%,折算后总分为100分。
2.综合测试(总分100分)
(1)普通高中类考生,由学校组织对考生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2)中职类考生,由学校组织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学生的动手能力、反应能力、观察力和注意力等职业综合能力。
(二)考试费用
考生须缴纳考试费130元,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收取。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1.3月29日9:30-16:30,考生领取准考证(地点:四川管理职业学院办公楼一楼)。
2.3月30日9:00-11:30,文化考试。
3.3月30日13:30-17:30,考生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进行综合测试。
(四)考试地点:四川管理职业学院(成都市郫都区安德镇彭温路399号)。
六、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根据参考学生人数和招生计划确定分类录取计划,分类录取比例不超过参考考生的70%。
2.根据分类录取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别划定普通类和中职类考生的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最低录取控制线,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3.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均上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分类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考试成绩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未被所报专业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线上考生根据考分从高到低录取到计划未录满额的专业。
4.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按照实际参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
(二)录取控制线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分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放弃录取
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11日16:00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校招生就业处。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
(四)免试申请
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以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于3月25日前向我院招生就业处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可在我院网站下载)。经我院审核符合条件者,免试进入相关专业学习。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