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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4)

2019-04-06 12:56:00网络整理


  第二十条  填报提醒:

  (一)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施“一档多投”的录取方式。为提高被我校录取的机会,建议考生将我校志愿填报在最前面。

  (二)艺术、体育和普通文理科均在专科批同时填报志愿和录取。同时达到艺术/体育、普通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应根据就读“艺术/体育”、“文/理科”两类专业的意愿安排志愿顺序,报读意愿大的填报在前。

  第二十一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八章  录取规则与查询

  第二十二条  录取办法:

  (一)录取模式:

  普高类、中职类的高职专科对口招生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按投档、阅档、录取三个步骤进行,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

  (二)录取程序:

  第一步:投档。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划定的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所有线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第二步:阅档。我校接到投放给我校的考生档案后,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包括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进行退档,并将退档结果上传到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第三步:录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我校上传的结果审核无误后,批准我校退档考生志愿。然后对所有未退档考生志愿,以专业为单位对所有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序,由系统自动撮合确认录取结果。撮合过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专业计划数内的,自动确定考生最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大于录取志愿号的其它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反复以上撮合过程,确定最终录取结果,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

  (三)录取原则:

  1.加分原则:我校认可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加分照顾政策。

  2.进档原则:填报有我校志愿并达到相应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将全部投档至我校。

  3.排序原则:

  (1)普高类招收文理类专业,分文、理,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信息及通用技术。

  (2)普高类招收艺、体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英语、信息及通用技术。

  (3)中职类招收高职专科对口(不含艺术、其他类),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中职类招收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4.录取原则: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一档多投”录取系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的最小志愿号在该专业计划内进行录取,专业计划在录取期间不作调剂。

  5.退档原则:

  (1)院校退档: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系统退档:如考生在其所有志愿中成绩排名靠后,且均不在专业计划内时,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自动退档,退档后可继续参加志愿征集直至录取全部结束。

  第二十三条  录取查询: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cqtbi.edu.cn)公布录取结果。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在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升入本科院校时,只能升入对应本科专业)。新生在2019年9月到校报到入学,具体时间详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学历证书:“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高职专科”、“对口高职”录取的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由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录取的学生完成转段考核升入对应本科院校并完成本科学习任务后,符合本科院校的有关要求,由该本科院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升本)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

  第二十六条  助学保障:

  1. 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开通了“绿色通道”。

  2. 新生奖学金:学校特设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异的新生。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学校将一次性发放新生入学奖学金。

  3.新生圆梦助学计划: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特设置“新生圆梦助学计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并被录取的学生,可申请专项助学计划。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学校将全额资助学生大一期间学费、住宿费。2019级资助名额为120名。

  4.“新生圆梦专项计划”教育扶贫项目:针对酉阳、彭水、巫溪、城口等4个重庆市扶贫攻坚重点贫困县,学校设立了“新生圆梦专项计划”,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年20名,其中酉阳5名、彭水5名、巫溪5名、城口5名。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学校将全额资助学生大一期间学费、住宿费。

  第二十七条  重要声明: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 系 人:赖老师

  监督电话:023-42860454(合川)、023-68465058(华岩)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电话:023-68613751(华岩)、023-42860045(合川)

  学校网址:http://www.cqtbi.edu.cn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龙大道1号综合楼102室

  邮政编码:400052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重庆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8〕14号)精神实施。

[标签:招生简章 提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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